“當前,保險業面臨的風險來源更多、傳遞更快、破壞力更大,保險監管防范風險的責任比以往更重,任務更加艱巨”。日前,保監會發展改革部副主任房永斌表示。
他是在中國保監會南京審計學院舉辦的保險公司內部審計監管培訓班上做上述發言的。
他表示,加強內部審計監管是促進保險公司完善治理結構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化解風險,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的有效方式,是改善保險監管的一項制度創新。公司治理和內控是防范風險的第一道防線,內部審計是其中的重要環節。
近年來,保險市場的一些問題很大程度上與保險公司內控不嚴、內部審計體制不健全直接相關。各保險公司建立起有效的內部審計體系,保險市場的違規行為將大大減少。
他強調,內部審計與保險監管檢查具有一定的同質性,可以對保險監管起到重要的輔助作用。在保險監管難度日益增大、任務越來越重的情況下,有必要借助內部審計這一公司內部監督機制的作用,促進監管效能的提高。
保監會在2007年發布的《保險公司內部審計指引(試行)》規定,保險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對下屬分支機構進行審計的,應當同時將審計報告抄報審計對象所在地的保監會派出機構。今年7月,保監會發布《關于向保監會派出機構報送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內部審計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相關實施細則。
他強調,要有效發揮內部審計報告報送制度作用,加強保監局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內控監管。
上海證券報/盧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