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重疾險與舊版重疾險最明顯的區別是擴大了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圍
2006年初,深圳多個投保人對重疾險的集體訴訟引發的重疾險爭論很快席卷全國。時隔一年之后,重疾險終于有了標準定義,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制定出臺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已經下發到各家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已經會簽并將于今年8月開始正式實施。
《規范》出臺的當天就有保險公司推出了新版重疾險。《財經時報》綜合分析發現,新版的重疾險與舊版重疾險最明顯的區別是增加了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圍。
而在新舊保單對接的問題上,雖然監管部門沒有強制要求,但各家保險公司的態度都十分積極,除給予直接升級外,還表示會遵照有利于客戶的原則進行賠償。
圈定范圍
據了解,此次出臺《規范》,正與2006年發生的重疾險理賠糾紛有關。
人保健康險北京分公司的業務員介紹,之所以重疾險出現理賠糾紛,其中有一個原因是對“重大疾病”的誤解。
一直以來,保險公司為了吸引消費者投保,常常宣稱自己的產品所承保疾病的種類很多,重大疾病保險所保疾病種類從最初的十多種,增加到市面上可見的三十多種,但這實質上只是把一些疾病分拆而已。這導致在理賠過程中產生歧義和糾紛,從而引發了全行業的信用危機。
《規范》出臺后對重大疾病進行了標準化的定義,要求壽險公司承保的重疾險疾病范圍必須包括“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冠狀動脈搭橋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終末期腎病”6種核心疾病。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重疾辦負責人董向兵強調,如果保單不保這6種疾病,就不能被稱之為“重疾險”,只能叫特定疾病保險。
這意味著,今后消費者在各個保險公司只要投保重疾險,對這些病種的解釋和保險責任將是一致的。
《規范》的出臺,對投保人而言,最為關注的問題莫過于新版重疾險與之前投保的老保單的差別問題。
就在《規范》出臺的當天,信誠人壽、人保健康、首創安泰人壽三家保險公司在北京推出了全新的重疾險。
《財經時報》綜合分析發現,這三款新版的重疾險與舊版重疾險最明顯的區別是,均不同程度的增加了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圍,除了《規范》中規定的25種重大疾病以外,保障病種分別增加到28種和31種。
“在新產品的研發過程中,我們根據權威的醫學統計發現,把這31種重大疾病納入保障范圍,基本上可以滿足各類人群對重大疾病的保障需求,可以說為客戶提供了非常全面的保險保障。”中國人保健康產品開發部副總經理曾卓表示。
這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保障病種的范圍擴大外,新版健康險還出現了一些獨特的設計。
如信誠人壽就針對一般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不予以賠付的較輕癥狀,在新的重疾險中首次增加了“其中10種疾病享有基礎保額15%的及時援助利益”。
信誠人壽總公司副總經理朱加麟坦言,新版重疾險的這種獨創特色是為了幫助部分疾病在未發展到“重大程度”時,保險公司提供先期的“及時援助”利益,解決投保人救治的燃眉之急,可以緩解病情的惡化。
新舊對接
在保險公司忙于開發新版重疾險的同時,還引發了新的問題,老保單怎么辦?會不會出現理賠糾紛?
“監管部門并未對保險公司做出統一要求,《規范》不是強制執行的,而是由保險公司自行處理新老保單的對接問題。但根據規定,從8月1日開始,所有重大疾病保險合同必須符合《規范》。”董向兵透露,“對于老保單的處理,只是要求保險公司做好相關服務工作。一般來講,要按原來的合同辦理,如果消費者有相關的要求,可以和保險公司協商。”
《財經時報》最新獲悉,推出新版重疾險的保險公司在新舊保單對接問題上的態度都十分積極。
信誠人壽承諾對舊保單實行免費升級,即所有老客戶都可“搭車”新保單的全部保險范圍。據不完全統計,新版健康險推出的第一天信誠人壽已有4萬多名舊保單客戶完成了產品升級。
人保健康也按照對客戶有利的原則處理舊保單的索賠申請,即無論是新條款還是老條款,都會遵照有利于客戶的原則執行。
而實際上,通過對比新舊重疾險的定義,《財經時報》發現新定義中有80%的內容對老保單持有者是有利的。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專家郝演蘇建議:“重疾險定義的統一對保險公司的新老客戶而言,都是有積極意義的。對于老保單的持有人不必退保,將來如果發生理賠糾紛,原有保單的定義清晰明確,法院可以按照原有定義進行裁決;如果原保單條款解釋模糊不清,可參照新定義進行仲裁或判決。”
(來源:財經時報 崔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