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監會在下發的《關于做好抗旱工作促進糧食和農業生產穩定發展有關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強調,當前各地保監局、各財產險公司必須堅持把“三農”保險擺到重中之重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政策,全力以赴做好抗旱抗災工作,努力促進糧食和農業生產穩定發展,為奪取夏糧和全年農業豐收作出積極貢獻。
近期,我國冬小麥主產區遭受了嚴重的旱災影響,部分地區災害程度為百年一遇。保監會在《通知》中表示,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中央1號文件和2月10日國務院全國糧食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充分發揮農業保險經濟補償和社會管理功能,切實做好抗旱抗災各項工作,奪取夏糧和全年農業豐收,各地保監局和各保險公司應當把抗旱保豐收作為當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未雨綢繆,做好預案。河北、河南、山東、安徽、江蘇、山西、陜西、甘肅等旱災較為嚴重的省份,應當成立由保監局和有關保險公司主要負責人牽頭的抗旱保豐收工作領導小組,積極主動地加強與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制定工作方案,并于2月17日前上報保監會。
同時,保險業應當積極投入人力物力財力,配合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加強抗旱抗災知識宣傳,根據投保農作物和林木的生長周期和生產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相應的防災減災工作,共同做好抗旱抗災工作。
保監會在《通知》中要求,相關保險機構應當密切跟蹤旱情動態,及時摸清參保農作物的受災情況,并做好查勘理賠工作。對于農業保險報案,應當第一時間受理,及時查勘定損。對于已確定損失的,可以實行預先賠付,并在定損后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賠款。同時,應當盡量簡化理賠手續,及時足額支付賠款,確保做到應賠盡賠、快速理賠。
保監會還要求,當前春耕生產在即,各地保監局和各相關保險公司應當協調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結合農時,早規劃、早安排、早部署,切實做好2011年農業保險承保工作。對符合政策和承保條件的農作物,應當積極承保,為春耕生產提供充足的保險保障,為促進糧食和農業生產穩定發展提供優質的保險服務。
來源:[ 中國保險報 ] 記者 仝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