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人民銀行[微博]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發布實施《泉州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綜合改革試驗區開展泉臺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試點暫行管理辦法》。這標志著泉臺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正式啟動。
2012年12月,福建省泉州市獲中國人民銀行[微博]批準,成為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綜合改革試驗區(以下簡稱“泉州金改區”)。泉臺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的開展,是泉州金改區獲批以來獲得的又一項重大政策支持。
按照該暫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泉州金改區內注冊成立并在區內實際經營或投資的企業可從臺灣地區注冊成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中資商業銀行在臺灣地區設立的分支機構借入人民幣資金,并通過泉州金改區內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資金結算。在符合國家有關政策的前提下,貸款資金可用于泉州金改區實體經濟的建設。貸款的利率、期限等事項由借貸雙方按照貸款實際用途在合理范圍內自主確定。
泉臺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的開展,一方面可進一步發揮泉州金改區的示范引領作用,滿足泉州金改區企業生產經營及融資的需求,推動境內企業充分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加快產業發展和經濟轉型;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進泉臺人民幣資金的跨境流動,推動臺灣地區人民幣離岸中心的建設發展,為深化泉臺經貿往來注入新的活力。
來源:金融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