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和證監會聯合下發《關于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投融資政策措施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要求重點支持包括節能、節水、“零”排放等在內的循環經濟項目。
這是我國繼去年1月1日起施行《循環經濟促進法》以來,出臺的第一部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宏觀政策指導文件。
循環經濟是指在生產、流通和消費過程中進行的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活動的總稱。“發展循環經濟、促進可持續發展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必由之路,我國面臨的環境問題需要通過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綠色經濟來解決。”國務院參事、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委員劉秀晨教授昨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國正在為發展循環經濟積極努力,但這一努力需要更多政策來支持,希望這一新政能夠達到實際效果,使我國目前的'混凝土’經濟轉變為'綠色’經濟”。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通知》旨在促進循環經濟形成較大規模,循環經濟發展面臨的融資難困境將得到改善。
《通知》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國家、省級循環經濟示范試點園區(示范基地)、企業,要積極給予包括信用貸款在內的多元化信貸支持;積極支持循環經濟示范試點市、縣、園區(示范基地)的循環經濟基礎設施、相關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公共網絡信息服務平臺的建設和運營;積極開發與循環經濟有關的信貸創新產品,拓寬抵押擔保范圍,創新擔保方式,研究推動應收賬款、收費權質押以及包括專有知識技術、許可專利及版權在內的無形資產質押等貸款業務。
可享受信貸支持的重點循環經濟項目包括節能、節水和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海水淡化和“零”排放等減量化項目,廢舊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機床等產品的再制造和輪胎翻新等再利用項目,以及廢舊物資、大宗產業廢棄物、建筑廢棄物等資源化利用項目。
【作者:張涵 來源:北京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