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產品是遵循經濟補償原則的特殊商品,合同成立前,保險公司需評估保險標的經濟價值,確保保險標的“生存的經濟價值大于死亡的經濟價值”。壽險合同標的是人的生命、健康和工作能力。現實中每人“身價”表現程度是不一致的。收入是“身價”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保險公司一般把收入作為考量保險標的經濟價值和確定保額的重要依據。目的有三:
一是確保被保險人的生命安全。保額過高就有可能引發逆選擇或道德風險,甚至犯罪。研究顯示,如果一個人死亡比他活著更有經濟價值,就會有人“考慮”去死。現實生活中,就有人因財務危機而選擇高額投保,以期給家人留下更多的經濟利益。保額超過“身價”的程度越大,則引發逆選擇的可能性就越高,被保險人安全隱患就越大。
二是使客戶有合理的財務安排。大多數保險屬長期契約,繳費期限較長,如果保費占收入比例過高,將影響客戶續期的繳費能力,易造成保單失效或退保,損害客戶經濟利益。
三是出于對自身經營風險考慮,保險公司也會通過審核投保人收入情況,來確保續保率。對保險公司來說,新契約在前幾年處于虧損狀態,保險公司需依靠契約良好的持續率,在未來時間里填補虧損,然后產生利潤,所以保險公司非常重視保險契約的續收率。
因此審核投保人的經濟收入,既是對投保人負責,也是對保險公司負責。
案例演示
2011年8月,太平人壽北京分公司一張保額為9000萬元的大單正式承保,刷新了北京市最高保額保單的紀錄。
該保單的投保人為一家大型公司的高管,投保的保險產品為太平人壽“卓越人生”定期壽險加綜合意外傷害險產品組合,年繳保費32萬余元。太平人壽按規定流程,認真審核他的收入情況后,最終同意承保。據調查,該保單也是目前國內壽險第二大個人保單。
據悉,太平人壽“卓越人生”產品是一款針對高端客戶的綜合性保障計劃,該計劃主險為定期壽險,保額上不封頂,與附加兩全保險、重疾險、意外險可以靈活搭配。此外,“卓越人生”還可附加高額健康醫療保險,每年住院費用補償最高可達400萬元。
專家提示
現在人們的保險意識越來越強,人們購買保險產品的金額及保單數量也呈不斷增長的態勢。雖然在投保時,保險公司會通過審核投保人的收入,來幫助保戶確定一個合適的保額,但投保人還是需要明白,購買保險不一定越多越好,還是要根據每個家庭的經濟收入狀況而定。上述投保9000萬大單的保戶,其本身年收入較高,家庭生活水準也相對較高,這就需要適合他的保險產品為整個家庭筑起“防護墻”。
一般而言,一個家庭購買保險的金額不要超過整個家庭年收入的10%;而家里的“頂梁柱”,是最先需要擁有保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