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平人壽日照中心支公司受理了開業以來首例保費豁免理賠案件。2009年,已近不惑之年的彭先生,為年僅3歲的兒子購買了“太平陽光天使兩全保險”,保額4萬元,年交保費2540元。按照合同的約定,保費要交到孩子18歲,孩子25歲時合同終止。這份保險可以使孩子在25歲以前,享受重大疾病的保障,并且當孩子25周歲的時候,可領回至少4萬元保險金作為他的創業基金。
然而,天有不測風云,彭先生2012年初不幸罹患肝癌病逝。他的英年早逝,使一個幸福的家庭失去了頂梁柱,也給孩子的將來蒙上了一層陰影。他生前給孩子買的那份保險怎么辦?沒有彭先生的收入,交不起保費,那保險還有效嗎?
慶幸的是,“太平陽光天使”含有為投保人身故或者全殘而豁免保費的保險責任。在了解到這一情況后,太平人壽及時協助客戶家屬辦理了豁免的申請手續,豁免續期保費3萬余元。在每年的續繳保費到期日前,彭先生的兒子仍可以享受到保費豁免的保險利益。
據了解,保費豁免功能,相當于為保單再加了一份“保險”。如果投保人完全喪失續保能力(身故、全殘或重大疾病),投保人可以不用再繳納后續保費,而保險合同仍然有效。保費豁免一般分為兩種:一是單獨的“附加豁免保險費保險”,另一種是本身就含在產品之中,無需另行附加。不同公司、不同保險產品對于保費豁免條件的設定是存在一定差別的,例如單獨的“附加豁免保險費保險”又分為成人給兒童投保、成人間互相投保兩種,各自的豁免限定條件是不相同的。因此,消費者在投保時還需仔細閱讀合同中的相關條款。
值得一提的是,購買保險之后,投保人最好讓家人知道自己購買的保險具有保費豁免條款。同時,投保人最好能夠定期整理自己的保單,以明確自身的保險利益。如果發生意外,家人也能夠及時通知保險公司,降低家庭風險損失,讓自己的家人繼續擁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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